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划线价标9999实际卖199,被罚5万:电商商家的“原价”经得起查吗

词安卫士 2026-10-29 1 阅读 原创

旅游线路卖199元,划线价标9999元,折扣率低到0.2折——这不是哪个商家手滑,而是市场监管总局在“打击劣质低价典型案例(第二批)”里点名的真实案子。2026年,山东省青岛市市场监管局对青岛新亚国际旅行社作出警告并罚款5万元的处罚,理由是价格欺诈。

很多电商商家对划线价的理解还停留在“营销装饰”:灰色小字往那一摆,显得便宜了多少。但从这张罚单开始往下看,你会发现划线价在执法口径里是“被比较价格”,标多少、有没有依据,都是要接受核查的。

这张罚单的完整逻辑链

先把总局公示的案情捋一遍。当事人在某主流网络平台销售“青岛崂山一日游”和“3天2晚多日游”两款旅游线路商品,实际售价分别为199元和1600元,划线价格高达9999元,且未对划线价格详细信息进行说明。经查,划线价格远超前七日的最低成交价格。

定性依据写得很清楚:违反《价格法》第十四条,以及《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》第十六条、第十九条,构成价格欺诈。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并提供证据,有从轻情形,最终是警告加罚款5万元。

这里有两个容易被忽略的细节。第一,当事人没有被顶格处罚——配合调查、主动提供证据换来了从轻,价格类案件的裁量空间,商家是能通过态度去影响的。第二,案情里专门提到“未对划线价格详细信息进行说明”。也就是说,即便你想标一个高划线价,也需要说清楚这个价格对应的条件或时段,比如“门市价”“某时段挂牌价”,什么都不解释地摆一个天价在那儿,本身就是一个不利情节。

划线价的法律身份:被比较价格

《价格法》第十四条第(四)项禁止经营者“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,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”。2022年7月起施行的《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》进一步明确: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进行价格比较的,标明的被比较价格信息应当真实准确。

划线价、原价、门市价、专柜价,本质上都是“被比较价格”。消费者看到划线价9999元、到手价199元,会认为自己捡了98%的便宜——如果那个9999元从来没有真实存在过,这个“便宜”就是虚假价格手段制造出来的。

什么才算真实存在?北京公布的一起典型案例里给出了执法口径:口腔种植服务促销上线时标注的划线价,被核查是否远高于“上线前7日内同一经营场所最低成交价格或上线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”。这家机构(北京中诺口腔医院)最终因价格欺诈加虚假商业宣传,被警告并罚款35万元。那个“7日内最低成交价”的比对逻辑,就是行业里常说的“原价”认定思路。原价不是你心里的成本价,也不是供应商报价,而是有交易记录支撑的价格。

三种常见的“依据”,执法面前都不算数

实际办案里,商家被问到划线价依据时,回答大多离不开这三种,但在执法口径里都站不住。

一是“厂家建议零售价”。建议零售价只是厂家单方标注,如果你从来没按这个价卖过,它对你的店铺而言就是一个从未存在的价格。上海那家培训机构现场价目表写“原价45800、优惠价19800”,经查原价不真实、无依据,同样被认定为价格欺诈,培训班没有“建议零售价”一说,道理是相通的。

二是“开业时卖过这个价”。比对基准是前七日最低成交价或最后一次交易价,半年前、一年前的价格帮不到你。价格标签的生命周期只有7天,过期作废。

三是“隔壁专柜就是这个价”。别人的成交记录不是你的成交记录,拿同行价格给自己当划线依据,核查时拿不出自己的销售流水,一样认定无依据。

再小体量的店,也躲不开这个逻辑

有商家觉得,大案罚大店,小店铺标个划线价没人管。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的2025年度价格执法典型案例里,有一家铁板烧餐饮店的故事值得细读。

这家店在某电商平台开网店,由第三方公司代运营,上架了两款团购套餐:一款团购价158元、划线价499元,另一款团购价248元、划线价999元。经查,两个划线价均无依据。调查期间店家做了整改,但截至整改前,套餐已经核销451份。普陀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罚款1万元。

体量不大,违规照样成立。更值得留意的是“第三方代运营”这个细节——划线价是代运营随手标的,罚单落在谁头上?落在经营者头上。委托代运营的商家,价格信息的审核责任不会因为签了合同就转移出去。

湖南醴陵市政府官网公示的一份2026年处罚决定书(醴市监处罚〔2026〕260号)里还有个更极端的情况:一家酒店在抖音平台销售6小时棋牌房团购,标价138元、划线价258元,经核实这个划线价从上架起从未实际成交过。抖音团购总共卖出3单,没有获利,整改及时,最终仍被认定构成利用虚假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的违法行为。

卖出3单也被立案,说明这个领域的执法触发点常常是投诉举报,而不是监管主动巡查。你的链接挂在店里多久,投诉就什么时候可能来。别用“卖了没几单”安慰自己,处罚认定看的是行为性质,不是销量。

贵州的案例则展示了另一种经典玩法:石阡县一家酒店为博取平台活动流量,先大幅提高各房型门市价再打折促销,实施价格欺诈,被合计罚没4.9万余元。“先涨后降”在执法案例里的出镜率一直很高,原因很简单——涨价记录留在系统里,证据是现成的,折扣率越夸张越显眼。平台大促报名时的历史低价校验,用的也是同一套数据。

划线价自查:三个动作

多数商家踩这个坑不是因为想骗人,而是因为压根没把划线价当成需要证据的价格信息。对照下面三步自查一遍:

  1. 每个划线价、原价,问自己一句话:过去7天里,有没有按这个价格真实成交过?没有依据的,今天就去改。
  2. “先涨后降”的促销别做了。提价再打折,涨价记录本身就是证据,折扣率越夸张越显眼。
  3. 用了代运营的,把价格修改权限收回来或者加一道确认。罚单认的是经营者,不会去找代运营公司。

自查的时候顺手做一件事:把每次改价的记录截图存档。真遇到投诉核查,能第一时间拿出成交数据,既能缩短配合调查的时间,也更容易争取从轻——前面青岛那张罚单的从轻情节,就是这么来的。

价格合规的本质不复杂:你展示的每一个价格对比,都要能拿出交易记录来证明。拿不准的表述,发布前用免费违禁词检测工具过一遍详情页,把“原价”“历史低价”这类敏感价格词先筛出来。

最后提醒一句:各地裁量尺度存在差异,具体案件的定性以监管部门认定为准。但“被比较价格要真实准确”这条底线,是全国统一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