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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品标题写“2025年最流行”,卖出3件照样被罚2万:一张真实罚单的完整复盘

词安卫士编辑部 2026-10-27 7 阅读 原创

灯具链接挂了三个月,卖出3件,评价3条——就这么个销量,还是被罚款两万元。2025年河北保定的这张罚单,把很多商家心里那句「我没卖出去几件,应该没人管」敲碎了。

这张处罚信息公示在信用中国(河北保定)网站,文号高市监处罚〔2025〕8040号,违法类型一栏写得明白:广告使用绝对化用语。把它的来龙去脉拆开看,比看十条合规建议都管用。

事情经过:一次大促监测带出的立案

2025年6月25日,保定市市场监管局在“6.18”网络监测中发现线索,向属地移交了电子数据固定文书。问题指向一家叫荣斋商贸的公司开设的京东店铺——“荣斋家居专营店”。

执法人员核查发现:这家店的家装灯具产品2025年4月上架,共8个型号的商品链接,其中4个链接的商品标题里带着“2025年最流行”字样。后台数据显示,这4个型号总共卖出3件,消费者评价3次。

7月1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,当事人已经主动改正,把标题里的字样撤掉了。但改正没有换来免罚——依据《广告法》第五十七条和《广告绝对化用语执法指南》,高阳县市场监管局最终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。

「最流行」怎么就踩了第九条

不少商家对极限词的理解停留在「最高级」「最佳」这几个经典词上,觉得「最流行」只是描述潮流,不算吹牛。但《广告法》第九条第三项的禁止逻辑是排他性断言:只要一个表述在时间、范围上做了排他的、封闭的断言——最流行、最热销、最新款都在此列——就落入禁止情形,与这个词听起来是否「夸张」无关。

这和「最高级」是同一个道理:商品优不优、流不流行,都是相对概念,不存在可验证的「最」。执法机关要堵的不是某个具体词,而是这种把话说死的表达方式。每年网上流传的各种「违禁词大全」列了几百个词,其实都是在猜执法边界,真正的判断标准只有一条:有没有做出无法验证的排他断言。

还有一个容易忽略的点:商品标题算不算广告?答案是算。商品页面对商品的性能、质量、销售状况所作的介绍,服务于促成交易,在执法实践中按广告对待。这张罚单查的就是标题,不是详情页,也不是推广素材。

为什么3件销量也拦不住罚单

这是本案最值得琢磨的地方。很多商家默认违法成本和成交额挂钩——卖得多才罚得多。实际上,绝对化用语是行为违法,不是结果违法。

广告挂在链接上,就处于「正在发布」状态。标题里那个「最」字每天跟着商品出现在搜索结果里,误导的是所有看到它的人,成交几件只影响危害后果的认定,不影响行为本身的定性。销售数据在裁量环节有用——保定这家店销量小,最终罚2万而不是二十万的法定起点,正是《行政处罚法》从轻减轻条款和执法指南裁量规则共同作用的结果。

顺带把法定罚则看全。广告法第五十七条规定,发布有第九条禁止情形的广告,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,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营业执照;对广告经营者、广告发布者,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同区间罚款。也就是说,二十万只是法定区间的下限,2万元这个数字,是两轮裁量叠加出来的。

第一轮靠《行政处罚法》:当事人主动消除或减轻危害后果的,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。第二轮靠执法指南:商家在自设网站或自有媒介发布广告使用绝对化用语,持续时间短或者浏览人数少、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并及时改正的,应当不予处罚;危害后果轻微的,可以依法从轻、减轻。本案拿了「减轻」,没拿「免罚」——商品上架近三个月,正常在售,算不上持续时间短、浏览人数少。

对照着看:什么样的情况真能免罚

山西陵川县市场监管部门处理过另一个极端案例,公布在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的行业典型案例里。一家刚运营的百货网店,商品描述里用了「最新」二字,被调查时发现:店铺没有粉丝、没有点赞、相关商品一件没卖。执法部门认定广告发布时间短、影响范围极小,经营者系首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,依法不予行政处罚。

两个案子放一起,免罚和罚款的分界线就出来了:发布持续时间(几天对三个月)、影响范围(零曝光对正常在售)、改正时点(调查中改正对上门前已改正)、是否初犯。保定那家店四项里只占了「改正得早」和「初犯」,所以是减轻而非免罚。

北京东城区2026年披露的一起案例可以再加一层参照。一家牛杂煲加盟门店在店门口广告牌写「全国销售额第一」,依据来自第三方机构给品牌总部出具的市场地位报告。问题是该品类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,报告还备注「非宣传推广画面」,门店直接拿去做广告牌,被认定违反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和第十一条第二款(引证内容应真实准确并标明出处),罚款2万元。总部给的素材不能免除门店自己的审核责任——这条对加盟商家尤其要紧。

要强调一句:免罚要素是执法裁量的法定依据,不是商家的攻略。指望「销量小就没事」去赌,大概率赌输。

大促期间,监测只会更密

这张罚单的线索来源值得所有商家注意:不是消费者举报,不是平台移送,是市局组织的网络专项监测。大促期间各商品类目被机器批量扫描,标题、主图、详情页里的敏感表述会被逐条抓取,固定成电子证据后移交属地立案。

6.18、双11这类节点前后,各地公布的极限词罚单都会明显增多,就是这个原因。商家在赶促销文案时最容易顺手写「全年最低」「史上最强」,恰好撞在监测最密集的窗口上。

标题自查比详情页更急

多数商家做合规自查时,习惯把精力放在详情页和宣传图上,因为那部分是「设计出来的」,有人把关。商品标题反而成了盲区——标题往往是运营按关键词堆出来的,「最流行」「爆款」「第一名」这类词混进去很难被察觉。

而恰恰是标题,监测系统抓取成本最低、证据固定最直接。这张罚单里被点名的,就是4个链接的标题。同理,主图文案、促销角标、直播间贴片,这些「边角料」位置也要过一遍。

改写标题有个简单思路:把排他断言换成可验证表述。「最流行」硬改成「很流行」意义不大,更好是给出处——「本店近90天销量第一的灯具款式」,范围限定在自己店铺、口径写清楚,就不再是绝对化用语;实在没有数据支撑,干脆删掉修饰词,标题里留品类、型号、卖点名词,反而更耐看。

三件事,现在就能做

  • 把店铺所有在售商品标题导出来,用免费检测工具跑一遍(wc.liyun365.com),重点看「最」字和「第一」「顶级」类排他表述,历史老链接尤其别漏。
  • 上架新品时把极限词检查放进发布流程,标题审核过了再提交,别等监测替你发现。
  • 真接到调查通知,第一时间改正、保存整改前后截图、配合调查——这些是《行政处罚法》上实打实的从轻减轻要素,别浪费。

一张3件销量的罚单,罚的不是运气差,是那个一直挂在线上的「最」字。链接活着,风险就活着。